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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书和慕晓语的相遇,看起来是偶然的,也可以说看起来是必然的。
她们偶然的分在同一个班,偶然的一年里没有说过一句话。偶然的,在李书最擅长最引以为豪的领域上,慕晓语总能高她一头。再次偶然的,李书并不讨厌高她一头的人。
更加偶然的是,李书很喜欢慕晓语的文章,可以说是慕晓语的粉丝。而这个晚上,所有人都在欢闹,只有她们,李书和慕晓语没有心情加入喧嚣之中。
这样的偶然,无数的偶然连接在一起,让她们有了一个命运的相遇。
但是,这一切真的是偶然吗?这一切真的是命运吗?不,我觉得这是李书和慕晓语之间自我意识追寻的结果。
因为无数次,慕晓语觉得班上那个沉默的可怕的女生很有意思。无数次,慕晓语觉得这个女生,这个班上唯一一个跟谁都合不来的女生,其实不是个让人讨厌的女生。
李书也是这样,无数次,她会不经意的看向慕晓语,有时候也会刻意的偷偷的看。她甚至试图过跟踪慕晓语。
没有任何目的,只是单纯的跟在她后面,等她走到自己进不去的地方,立刻就立刻,李书连这个地方是什么地方都不会好奇。
因为她跟踪慕晓语,不带着任何的心思,只是想要跟在她后面走一段路而已。
对李书来说,不需要那么多的东西,只要跟在慕晓语的身后,从这里走到哪里就够了。不需要什么特别的理由,也不需要做什么特别的事情。
如果要说她的这种行为,那就是:自我意识的追寻。因为她有个这心思,在自己的意识里形成了一个‘跟着她走’的想法,所以她就这么做了。
她的自我意识的追寻,最后的结果就是跟慕晓语成了朋友。
当然,这不是唯一的结果,这是很多因素造成的。因为在这之前,李书从未有过跟慕晓语成为朋友的心思。
当然不是不想,只是她明白的,她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李书一直觉得,她只要远远的看着慕晓语就好了,如果靠得太近的话,估计会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
如果发生的正是她所希望的,那当然好。如果发生的事情偏离她的意识,岂不是就太糟糕了。
所以,在过去的一年里,李书虽然很想,但从来没有主动跟慕晓语搭话。理由,只是简单的:没有合适的契机。
而之所以没有合适的契机,当然是因为李书把契机隐藏了而已。因为契机是一只都在的,至少曾经是无数次出现的。就像这个晚上,一张简单的考卷,就成了一个绝佳的契机。而过去,一定也有无数的像是这样的契机。
靠近慕晓语的时候,李书立刻发现了一件事:
慕晓语跟她想的完全不一样。没有她想象中的神圣而庄严,没有她想象中的高贵而优雅,也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洞察一切。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李书却觉得慕晓语更加吸引她了。
就好像幻想中的是满汉全席,却偶尔吃了一口再平常不过的羊杂汤。但是却发现这美味实在叫人难以忘却。
当然,慕晓语绝对不是羊杂汤,她是满汉全席。
而且,和一般的满汉全席相比,慕晓语绝对更加精致而豪华。她的豪华不体现在用料的珍贵,而在于把材料用到了最关键最合适的地方。
故事的结尾有这样一段话:
偶然的命运之鸟降落在我的肩头,在它们的催促下,我决定走近她的世界,去看看那是一个什么样的美丽的殿堂。
我没有告诉任何人,也没有给自己任何的原因,只是简单的、直接的走了过去,然后跨过了门槛。
那一天,我照了很多次镜子。每一次都照很长时间。祈求我的灵魂在我的生命中这个富有意义的日子里一刻也不要把她丢弃在命运的甲板上。
就这样,我又看了镜子里的镜子,就一直看着,久久的不敢移开目光。忽然我变得害怕起来,我觉得喉咙干燥发炎。“难道灵魂终于还是将肉体扔在了甲板上吗?”我这么想着,觉得很害怕,害怕的想要赶紧死掉。
但是,我已经没有退路了。
我没有去死的勇气,我也没有退回去的勇气,我只能往前走,跨过门槛,走进她的世界。用这个不大灵光的大脑和这一双有些模糊的眼睛去看。哪怕我已经什么也看不见了。
当然不是真的看不见,只是头实在太痛了。眼前的一切都变得摇晃不定模糊不清。
当我走进去的时候,我真的差点死了。不是因为头痛,而是刚好在我的脚踩在她的地板上的时候,独自咕噜的叫了起来。
这实在是太羞耻了,就像是没有穿衣服就出门那样羞耻。
一开始我以为因为这个失礼的不争气的肚子,我应该跟她彻底的无缘了。我以为她会把我赶出去,再也不准我踏进她的世界。
然而他把我搂进了怀里,丝毫没有在意我的肚子叫。
这个举动,让我觉得受宠若惊,感动非常。
我实在太感动了,那时候,我觉得这世上没有比她更好的人了,哪怕是把我生下来的母亲,也实在是比不上她一星半点。
那之后我们又发生了很多事情,开心的不开心的都有。但是大多记不清楚了。
也还有几件事印象特别的深,是一辈子也觉得不会忘记的。
记得最清楚的是她喜欢读诗,也喜欢读给我听。这个形象跟她不太相符,她不是个诗人,是个企业家,是个女王,是个傲视众生高高在上的神,却唯独不像是个诗人。
她读诗的时候也不会有诗人的感觉,更多的,像是在说一个故事,说别人的故事。而且是那种不会感动道自己,甚至都不觉得有趣的故事。
我曾问她为什么,她是这样说的:“偶尔读两句诗,感觉自己没那么世俗。”
我问她:“你不喜欢世俗吗?”
“不,我很喜欢世俗。倒不如说我觉得世俗之外的东西,实在都是虚幻和肮脏的。”
她这么说,让我很不解,因为前面的那句,谁都会觉得她是个不世俗的人。
但她很快就给我解释了,她说:“我喜欢世俗,但是人在世俗里活得太久,就容易变得冷淡,清如水明如镜,是对别人的要求,如果自己去做的话,就会发现这实在是太可怜了。”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现在也没有明白,不过我了解了一件事,那就是她总有自己的想法,不管这个世界怎么变,她总能给自己找到一个最安逸的地方。
到了这里,故事就算完了。
但是,这个故事的作者是谁,没有人知道,没有署名。
最后的这段话,到底是作者说的,还是别的什么人加上去的,也没有人知道。
这本书在文林夕家的书房里很久了,故事平平无奇,但偶尔总有一两句耐人寻味的话出现,所以文林夕看了很多遍。
每一遍都有不一样的想法,每一遍都觉得:“这个作者实在太有意思了。”
当然,最为有意思的不是书,而是这个作者,因为绝不会有一个作者不给自己的书署名的。除非这本书只是写给某个人看的,并且不希望被她之外的人看到。
如果最后的这段话是作者写的,那大致可以推断作者是故事里这个叫李书的女生,这本书很可能是她写给慕晓语看的。
但是从最后的一段话来看,慕晓语应该没有看到这本书。这最后的一段话,读起来使人觉得悲伤,就好像是面对着无限的孤独的自白。
作者到底遭遇了什么,已经无从得知,也无从考证。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作者是故事里面的人的话,动笔的时候她一定是非常难过的,难过到恨不得立刻死去。
因为最后的一段已经说得很明白了,时间的长河之中,在这场与时间的对赌里面。作者输了,输的很彻底。
其实输的又何止是作者呢,在与时间对赌的过程中,人类一直输弱势的一方,一直是战败的一方。
然而,我们并不会觉得这是一件悲哀的事情,相反的,这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因为即便一直处于弱势地位,但我们一直在勉强的胜利。人类在不断地壮大和发展,在不断地进步着。只有不认输,只要永远的努力下去,总是能够克服一个个难关抵达终点的。
重点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从未放弃过努力。
这句话,是弱小的人类自己说的,也是人类生活的真实写照。或许并不是什么豪言壮语,或许更像是临终的别言,但那又有什么关系。
“不认输”就是我们的招牌。不管在什么样的绝境之中,绝对不认输就是我们所能做的一切。
时间很短又怎么样,寿命很短又怎么样,生命很脆弱又怎么样。这些,或许都是无法超越无法克服的,但是,我们在努力着。
不知是谁说过:在这片大地上,人类已经很强大了。可是在这个宇宙中,人类还太弱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