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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说她有两个女儿,但木森一个也没有见过。
木森笑笑:“我有喜欢的人了。”
木森把画给了房东,本来是立刻就要走的,但是房东无论如何也要让他吃了饭再走。
木森拗不过她,只能在她家里吃了饭。
她的厨艺很好,木森其实是很喜欢的,只是他无法喜欢别人对他太好。
木森是那种不太有安全感的人,他的安全感甚至差到别人对他太好他都觉得不能承受。
很好有人能够明白这种感觉,因为实际上大多数的人都是喜欢呗别人捧在手心里的,只有很少的人会害怕,被人捧在手心里的时候害怕失去,失去了之后害怕再也不会回来,渐渐的,他们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因为所有的事情在发生之前,就已经被扼杀在摇篮里。
那是多么可悲的事情,所有的事情还未开始就结束了,这是多么令人心痛的结果,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与其整天担心失去,不如不开始。
木森就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遇见的时候,大部分的时候,他总是小心翼翼的走开,即便有人想要挽留他,轻易木森也是不会停止脚步的,如果不是在陌生的城市,如果不是因为这一次来这座城市就是想要找到那种最为原始的感情,木森甚至也不会接受房东和周燕的好。
对民俗来说,别人的好也是让他最为恐惧的东西之一。
很多人不理解,连她自己也不理解,但是,不管是不是能够理解,这都是已经发生了的。木森一直觉得,发生了的事情,就随他去吧。
房东给木森做了一餐很丰盛的饭菜。他从昨天就开始准备了,因为她知道木森一定会来的,一定会在房租到期的前一天来他的家里,而且她也知道木森一定不会续租了的。如果他还想在这座城市流浪,他会去另外的片区。
但是木森应该不会了,因为现在已经是八月底,很快就要开学了。她是个很有智慧的女人,看得出木森是个很认真的孩子,一个认真的生活的孩子,是绝对不会轻易的放弃自己的学业的,更何况他的学业也是他的爱好,他有什么理由放弃呢。
木森从房东家里出来,立刻给周燕打了电话。他们约定好的,在离开之前会跟她认真的辞别。木森记得很清楚,他很少跟别人约定什么,所以轻易也不会忘记约定。木森尤其讨厌轻易的就忘了约定的人,如果那么轻易就忘了的话,当初又是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承诺,约定,应该是要坚决的坚守执行的。
木森跟周燕任然约在那个地方。那个他们第一次相遇的地放,跟第一次相遇的时候一样,木森依然在画画。不过今天他的客人很多。见识过木森的画技以及知道了他便宜的劳动力之后,很多人都想要让他画一幅。毕竟,手机拍照举起来摁下去就醒了的时代,要有一张手绘的画实在是很不容易。
在这个时代,一切都以快餐的形势出现。很多人甚至连洗一张照片都觉得麻烦了,又怎么会愿意花费时间去画一张画呢。
物以稀为贵,才能在只有达官贵人才能留下画像的时代,无数人的梦想就是留下一张画。相机刚才出来的时候,无数人为了拍一张照片要选好几天的衣服,然后去照相馆拍一张照片,等几天才能拿到,拿到的时候一堆人传着看。
可是现在,手机咔嚓就能拍一张照片了,照片也成了随便的东西。甚至很多人连打印出来都觉得麻烦。曾经风靡一时的照相馆衰落了,写真影楼也正在衰落。
这时候,木森走在这里。他手下的东西变得有意义了。因为一切都实在太快了,一切都是在变得不再珍贵,当所有的东西都变得不再珍贵的时候,偶尔也会出现一些珍贵的东西。
不是因为需要,而是大家都很好奇,猎奇的心里,以及片刻的喜悦,就是他们想要画一张素描肖像的理由。至少绝大部分人都是这样的,他们会好好的收着这张画,但绝不会觉得有多珍贵。因为这本来也只是一张五块钱的素描而已。
但是,对于这样的态度和想法,木森是非常不赞同的。他喜欢画,每一笔都画的很认真。如果不是因为出来流浪的话,他轻易是不会帮人画画的。就连在家里的时候,也只给父母画过,其余的人,他只画过那个女生。
曾有人说木森矫情,曾有人说木森自以为是,当然也曾有人说他是个疯子等等各种污言秽语,但木森从来都不在意,他活得像他自己,是自己喜欢的就好,木森总是这样想。
木森知道的,他走的是一条很艰难的路。因为他并非是为了成为大师而画画,他只是因为喜欢而画画,所以,这个媚俗的世界里,没有他的一席之地才是在正常不过的了。
但是这样又有什么关系呢,他所做的事情,本来也不是为了找到所谓的一席之地。他喜欢画画,所以画画,别人觉得他的作品好坏他当然在意,但并不是别人说他的作品不好,他就会去画迎合他们喜好的作品。这是不可能的,木森虽然在意别人的评价,但他只想听画技,而不是作品的设计本身。
木森始终觉得,设计体现的是一个人最真实的一面。别人是没有资格评价的,因为如果要迎合别人的口味,自己最真实的一面就必须要做出妥协,如此一来,这幅作品就不再是作者的作品,只不过是作者把他做了出来而已。就像给工匠一个莫子,他们就能做出一模一样的东西。
但是的话,工匠真的觉得这样好吗?一定不是的,大多数的工匠,肯定都是想要自己的风格的,他们肯定是不想要照着模子做出来就好了的,因为,他们总会在这个模子上添加上自己的印记,这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
但是,现实是多么的无奈。木森知道,并不是每个人都是木森,这个世界上大多数的人都是为了生活而生活的。有太多跟他一样的人,最后都对生活妥协了,自己或许也有会妥协的一天,木森已经准备好了等着它来。但是在它来之前,木森还是想要任性一些。
在还可以任性的时候,做一些任性的事情。这就是木森现在想做的。
他任性的喜欢着那个女生,任性的把时优良和东沐当成是两个亲人一样的朋友。
但这还不够,所以他任性的离开了家,来了这个城市。
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在一个陌生的城市,身上只有两百块钱和几张纸几支笔。这样的做法,所有人都觉得她很疯狂,周燕第一次看到这个男生的时候,都觉得他的眼睛里有一种叫人害怕的野性。
但是这种野性在让她害怕的时候,又让她觉得这个男人很有魅力。那种沉沦在浮华世界,却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的美丽,让周燕很快就爱上了这个只有她一半年纪的男生。这种爱,说是姐姐对弟弟的爱似乎没那么单纯,说是男女之爱又太俗了。
如果一定要较真的话,大概跟那个房东一样,他也是这个小男生的粉丝。
她崇拜着木森,崇拜他的画技,崇拜他的疯狂,也崇拜他的高尚。
周燕能想到的,只有一句:“在媚俗之王国,你是所有人的公敌。”
人们自然的讨厌媚俗,又不可避免的成为媚俗之王国的公民。大多数的人连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原来在她还没有认真的思考这个世界的时候,这个世界已经背叛了她。’
在我们批评媚俗的时候,自己也陷入媚俗的漩涡之中。等那个不媚俗的人横空降世之时,我们却以为他是媚俗本身。
不知是谁说过,上帝最大的过错就是打开了装在人身上的自由思考的开关。因为这个开关,人类成为了渐渐的不会思考了。
谁能说出自己看过的最美的风景是什么呢?
这边很美,那边也不错,这里适合居住,那里也很适合。是吧,我们已经不可避免的陷入这样的循环之中。所谓的美丑,早已成了一种标志,而非感受。
但是,这或许也没什么不好。木森是这样想的:“正是因为美或者丑成为了标志而非感受,所以这个世界才会变得更加的适合。”一切都是那么的适合,适合居住,适合睡觉,适合看星星看白云,也适合数月亮。这没什么不好,适合的东西每个人都喜欢,每个人都喜欢的东西,能坏到哪里去呢。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木森就这样想了。他并不是自愿这么想的,只是他也沦为了媚俗之国的公民。一切都是那样的突如其来不可避免。
这大概就是周燕最喜欢的地方,与周燕而言,她自己并没有跟所有人为敌的勇气,但是她也绝对不愿意臣服在媚俗之国,所以当她看到一个反抗着这个国度的人的时候,就自然的把他当成是英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