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能够如此之快地拿下《300》的一系列版权,朱克本人也是相当意外的。
因为《300》的作者,那可是著名的漫画大师弗兰克·米勒!
他为DC创作过《蝙蝠侠:黑暗骑士》、《超人和蝙蝠侠》等等知名漫画;
他在漫威时期,参与创作过《超凡蜘蛛侠》、《超胆侠》系列、《艾丽卡》系列、《神奇四侠》系列等等众多漫画;
其为黑马漫画创作的《罪恶之城》系列漫画,更是一举将他推向了神坛。
在美利坚的漫画领域,他是鼎鼎大名的人物。
“我印象中的弗兰克·米勒,他是漫画大师,这点没错,可他也是出了名的难搞!”
“在好莱坞各大公司方面,其名声很臭!”
朱克不由回忆起来。
先不说其它,就单单是布鲁斯·威利斯主演的《罪恶之城》系列电影,其电影制作公司就为了获得版权,而同弗兰克反复商谈了多次,谈判时间长达1年时间;并且,制片公司还为此付出了15%北美票房分成。
是的,你没有看错!
就是15%北美票房分成,而不是净利润分成。
也就是说,通过《罪恶之城》系列电影,弗兰克·米勒就从制片公司获得了高达5000万美元以上的分成。
这个价码,完全超过了很多知名漫画的影视版权!
“《蜘蛛侠》的影视版权,老子拿下它,也不过是花费1000万美元而已。”
“弗兰克还真够黑的!”
不仅如此,在《罪恶之城》电影上面尝到甜头的弗兰克,在今后的时间里,更是变本加厉。
“我要当电影的制片人,必须是第一制片人!”
“我还要挂名电影的导演!”
“票房分成15%?”
“!没有20%的北美票房分成,请不要来打扰我!”
“甚至有必要的话,我还要亲自担任漫画改编电影的导演!”
好吧,弗兰克·米勒就是这样一个令好莱坞各大电影公司头痛的人。
他一个画漫画的人,懂电影制片吗?
好吧,就算他懂,可是又如何同那些好莱坞资深电影制片人相比较?!
至于这一次,朱克能够如此迅速、且成功地拿下《300》的相关版权,实在是因为弗兰克还没有开启后来的“吸血鬼”模式。
在1997年之前,弗兰克手里拥有的众多漫画版权,也就一个《机器战警》的影视版权相当出名,其它的不是太过小众,就是他现在还藏着掖着,不舍得贱卖。
《300》?
那是什么东西?!
《300》不过是弗兰克·米勒手里众多漫画版权当中,很不起眼的那种罢了。
因此,朱克只付出了120万美元,就拿下了《300》的一系列版权。
嗯,当然还有3%的北美票房净利润分成。
分成,朱克真他娘不想给!
可是弗兰克他不缺钱啊!
谈不拢,他大不了就不卖了。
弗兰克当时就说了:“没有电影的票房分成,我是绝对不会卖掉任何的漫画版权。”
起初闻听这句话,朱克当场就想一巴掌糊在他的老脸上。
你脸真大!
事实上,这个结果已然是不幸中的万幸的。
他有钱;
手里版权又多;
他完全不担心卖不出手里的众多漫画版权。
在原时空当中,弗兰克就以强硬的姿态担任了《斯巴达300勇士》的制片人,他在电影制作方面极其业余的操作水准,愣是将电影拖到了两年多时间,才拍摄完毕。
他种种的强硬姿态,极大的损害了制片公司的利益。
.......
朱克与扎导,又进过一番长时间的讨论过后,扎克·施耐德便心满意足地离开了沃尔德影业。
这一次,他虽然没有能够立刻开展《300》的电影筹备工作,但是他仍旧从沃尔德影业带走了一份电影剧本。
不是《300》!
而是《人类清除计划》的剧本!
好吧,资本家朱克当然不会让他等待10个月时间的空窗期,而是要狠狠地压榨他。
《人类清除计划》在好莱坞众多类型的系列电影当中,算是成本较低的那种,又恰好,朱克上辈子看过它的四部曲。该系列影片第一部的制作成本,不到1000万美元,然而,其全球票房接近1亿美元。
这个收益比纵然比不上大名鼎鼎的《电锯惊魂》,但也差不了多少。
“老子不是没想过搞出《电锯惊魂》,而是上辈子仅仅是听说过,却没有看过啊~!”
书到用时方恨少!
朱克上辈子在学生时代,对于莱坞各种类型的电影,无论是高成本的爆米花大片,还是小成本的类型片,也都挺喜欢的。
然而...等到开始工作后,就很少看好莱坞的小众电影了。
去电影院看电影,绝大多数时候都是观看国产喜剧片。嗯,就算是看好莱坞的电影,也都是看各种特效大片。
...
...
1997年1月底。
朱克离开了长时间驻留的伯班克地区,一大早便驱车前往了硅谷。
今天前往硅谷,可是有着大事!
icq公司在今天,将举行第一次的扩股会议,也就是A轮融资会议。
受邀参加A轮融资会议的各方代表,没有一个是实力弱的,不是如今的互联网巨头IBM、微软、思科,就是****、高盛、花旗等华尔街大型投行。
事实上,icq在现阶段就展开A轮融资,朱克是不同意的。
嗯,是坚决反对的!
因为如今的icq用户,才堪堪超过400万,完全没有展现出其未来应有的潜力。如今就开展A轮融资,只会被市场低估。
然而,维斯格、瓦迪等icq创始团队,却对此持有坚决融资的态度。
“Icq的发展现在已经陷入瓶颈,需要庞大的发展资金。”
对于这点来说,朱克和维斯格等人,是持有共同的态度。
“要资金的话,我可以追加投资,当然我甚至是可以给公司提供1000~2000万美元的无息贷款,用于公司的进一步扩张。”
可分歧点就在于,作为创始团队的他们,不甘于让朱克持有45%这一足以威胁到他们控股的股份,继续存在下去。
他们迫切地想要引进其它股东,以此来制衡拥有大量股权的朱克。
为此,他们不惜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嗯,就算朱克曾同他们签订过优先跟投的协议,足以保证股份不被稀释,可是也必然要遭到一众巨头企业,甚至是华尔街著名投行的针对!
伙计,无论是他们当中的哪一个,朱克现阶段也得罪不起啊!
毫无疑问,朱克的股份被稀释,是必然的。
很显然,目前作为ICQ公司最大个人股东的朱克,与维斯格等人,已然不像曾经那样亲密无间,甚至是开始处于对立面的地位。
双方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存在。
当然这也不稀奇。
绝大多数公司,在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时候,公司管理层和股东之间的博弈,实在是属于家常便饭的常态行为。
“看来老子是时候要重起炉灶了。”
朱克在心里暗暗想到:“计划已久的互联网企业领英公司,终于到了它该问世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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