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8章 恶魔,侏儒,神后,矮人
端坐于几千人的头颅上感觉固然不错,但无面者也面临一个新的问题。那就是苍蝇,以及害虫产下的卵。地狱有着畸形的生态环境,血雾取代了食腐昆虫吞噬失去活动能力的死物。在凡间显然有一套新的规则,漫天飞舞的苍蝇是如此可怕,单靠火焰魔法已不足以驱逐。它倒不怕臭味,否则也不能在人头堆上坐那么久,但是嗡嗡叫的害虫老干扰视线,并把恶魔王子当成寄生对象就很烦人了。
然而它非得呆在上面不可,领袖决不能示弱,也决不能改变,一分一秒都不可以。在这里它才能监督喽啰们好好干活,把无辜者如同薪柴般投进血祭坑,维持传送门不会关闭。众神对凡间的保护是如此坚固,就算不抬一根手指,恶魔王子率领的大军也是举步维艰。
每个凡人理论上都可以成为契约签订对象,如果无面者拿不出足够的好处,成千上万的恶魔大军很可能明天就消失于无形。所以它得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把凡人定义为牺牲者与垫脚石,打消双方合作的可能性。无面者的大计划才走出了初始的几步,离完成差的太远。这扇门一定要坚持下去,哪怕把全法兰克的活人都塞进去也在所不惜!
领袖很着急,可喽啰带回来的俘虏远远不够。它怀疑每一个部下,但凡间相对于地狱机会太多,它没法通过扭断几个脖子,生吃些不干活的笨蛋以示威胁。一个恶魔无论位阶大小,只要找到个心甘情愿的契约主人,都能脱离这片阴晦,进入到真正的广阔天地。那时候就是无面者本尊亦不能阻止,此乃地狱共主混沌之风订立的铁律。
屠杀确实好玩,折磨人也不错,杀人放火种族灭绝对恶魔都是游戏。但游戏也有玩腻的一天,卡昂城的活人越来越少,恶魔之间的火并反倒多了起来。这些家伙迟早砍到它头上,绝大多数恶魔心里没什么大计划,都是得过且过的混子。
屁股下的骨堆日渐加高,慢慢超过了周围的建筑,牺牲品的数量已经赶不上消耗。六百六十六个人,次次如此,有时候甚至得翻倍。混沌之风变得愈发捉摸不定,对祭品的胃口无限制的扩大。另一方面,它的恶魔只要出现在阳光下,连巴洛炎魔之类的高阶恶魔都坚持不了太久,小喽啰更是哭叫着回了老家。
手下炮灰虽多,但恶魔跟人类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充满了“反抗精神”,低阶的小恶魔都很有可能在无面者脑袋上来一锤。它谁也不相信,包括最近这段时间见首不见尾的卡特琳娜。在地狱里把后背暴露给其他人,自己走在前面那是信任的表现,无面者都记不清干过多少回趁机发难的卑鄙无耻了。
要把法兰克的活人从每个角落揪出来只靠自己是不行了,不得已它转而向全知全能的混沌之风求助,而地狱犬就是它得到的馈赠。
路况很糟糕,缺乏维护的帝国大道能把马车上的乘客颠散架,每过一个缝隙都是酷刑。她很想下来走,假如脚上没太多血泡的话。神后忍着疼戳破了最后一个脓包,把血水混合着脓液既干净,又倒上了侏儒买来的烈酒,伤口处传来的强烈刺激令她龇牙咧嘴。
她被迫仰头看天以转移注意力,想想上去之后怎么报复那群老家伙,已经成了神后自娱自乐的小节目。遇到这叫“浓修”的地底侏儒是她的幸运,其实玛露希露小姐碰见的旅伴都是好人,就是那位死鬼勒高夫也在生前极力维护她。光是想着白痴骑士被她推到地狱犬嘴里的那种震惊,罗丝就在心里乐开了花。但在这该死的破马车上,她要扮演好自己外在的形象——和同伴失散的商人之女。
漂亮女人已经很占便宜,漂亮的女精灵更是被捧上天。每个人都急于讨好她,而不去细细琢磨玛露希露破绽百出的谎言。
等到了那个什么圣艾迪安,她就跟侏儒分手,重新雇一辆体面的马车,把小小的逃难旅程搞得像样点。不过转念一想自己没钱,她盯着侏儒腰上鼓囊囊的挎包,稍微考虑了下要不要杀掉这小矮子。
暂时不要,罗丝贼兮兮的扫视了下周围,路上人不多,经过的每个家伙都在看她。不少人多半揣着什么猥琐的念头,没了神力的她需要同伴保护。
到圣艾迪安再干掉这侏儒,罗丝满心的算盘,只待付诸实践。比起眼睛只盯着她胸部的色狼,罗丝有更恐怖的敌人要操心。
地狱犬不死不休,那些神奇的瓶瓶罐罐只是某种助燃剂,打跑可以,杀死魔物绝无可能。侏儒赶走了地狱犬,足足打了神后十几个耳光才把她弄醒,又强迫睡眼惺忪的罗丝跟着自己跑。幸好侏儒没识破罗丝是陷入医疗神力带来的副作用,想当然的以为女人看见怪物被吓得腿软。那晚上两人跌跌撞撞跑了将近一个小时,侏儒都说不清多少次把跌倒的罗丝拉起来,逼着她继续跑。
也亏得浓修装了不少钱,从难民手里花高价买了辆马车,才在白天能让罗丝躺在车厢里休息。等蜘蛛神后一觉醒来,日头隐隐已从正上方往西边滑落。
目前还处在阳光下,妖魔鬼怪不敢露头,但精灵比匕首还尖的耳朵听得一清二楚,恶魔就在不远处徘徊。释放闪电术又治愈自己,罗丝耗光了旭日城吸收的灵魂,成了除了脸蛋一无是处的累赘。她盯着地底侏儒光溜溜的后脑勺,打消了将对方推下去独占马车的念头。
玛露希露暂时离不开浓修,她成了需要男人保护的弱女子。
“我们该怎么办?”罗丝声音里的紧张不是装出来的。精灵回头远眺乌云下的树林,那讨厌的狼嚎仿佛就在耳边响起。
“别担心,小姐,我有办法。”侏儒赶着马车也不忘回头对着她笑笑。这于事无补,即使不提身高和体型,浓修也离英俊的标准差太远。
罗丝是个邪恶又淫荡的神,当初为了分裂精灵没少干把身体当武器的事,既能取乐亦能将需要利用的目标牢牢拴住。但没有女士会看得上地底侏儒,浓修脑袋上的头发屈指可数,每一根又细又长的褐色头发都让他变得更可笑。侏儒身高跟矮人差不多,身材却像个人类儿童,这种头大身子小的比例越看越别扭。怪不得他们会被效命的人杀了泄愤,换成我也会……
“我有计划。”侏儒拍拍从不离身的挎包,给他眼里的精灵女孩打气。
玛露希露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侏儒确实有办法,只是她搞不懂玻璃器皿中装的液体能干什么。神绝非全知全能,有什么样的信徒就有什么样的神明。
浓修不是普通男人,看精灵女孩的眼里找不出一丁点邪念。如果硬要说有什么,那就是对友谊的渴望,以至于对萍水相逢的精灵女孩照顾的过了头。被一起抓走的同胞全部惨死,唯独他活下来,幸存者的愧疚都快把浓修折磨疯了,救助玛露希露成了他下意识的赎罪。
蛛后陪了个笑脸,不痛不痒的说了两句,完美的扮演起了无知女孩的角色。既然不愿意靠肉体诱惑浓修,那只好拿出当伙伴的态度来。
浓修赶着马车,罗丝盯紧了树林,想象着里面有一只带着两个死脑袋的恶犬,正用发红的眼睛朝这边看。那副诡异的景象过于真实,她竟然打了个寒颤。罗丝是不朽的,她变成的玛露希露可不是。罗丝只能附身于黑暗精灵体内,而方圆几百里相信都不会有第二个黑皮肤的尖耳朵。
有一点罗丝瞒着没告诉浓修,这只狗只会冲着她来。
沃夫加·铁砧虽然跟国王一个姓氏,但两人没什么血缘关系。矮人是以氏族为单位群居,而且共同生活在狭小的岩洞内。许许多多的矮人都要在此共处几百年,成天低头不见抬头见,别说内战,一场争执都会很要命。
于是承载同一个姓氏既是氏族名成了传统,一个洞窟里的矮人都是一家人,无形中消磨了许多底层矮人被剥削的不满。只有符文铁匠工匠大师,军中将领允许拥有自己的姓氏。
沃夫加的老爸普普通通,是个矿工罢了,还不幸死在了两百年前那次突袭,丢下沃夫加和妈妈相依为命。沃夫加这次来,就受了母亲的嘱托,要寻找父亲的遗骸下葬。在矮人的信仰中,先祖崇拜的重要程度一点都不亚于熔炉之父莫德尔。
已经过去两百年,只怕骨头早就化为飞灰了吧。沃夫加在圣艾迪安长大,受人类影响,有意无意就觉得两百年是很长时间。
新的威胁让号角堡把所有工作都放下了,沃夫加也和人类步兵混编,担任斥候的工作。国王的命令很清楚,找到幸存者,把他们带回卡拉克-赫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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