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9章 艾塔黎亚(二)年轻的领主
天空中,云卷云舒;马车上,云淡风轻。
不同于之前的骑士开局,这一次,林易东是一名年轻的领主。
而他现在要去的,就是他的领地。
贝洛克男爵(林易东)悠闲地看着书,感觉这一次开局非常的顺。
尽管外面其实是野草丛生且荆棘密布的沙丘,尽管他要去的地方遍布沼泽和水洼,尽管他的领民全部都穷得叮当响。
但是,他好歹是一名男爵,而不是一个被人追着砍的倒霉骑士。
说起这个,贝洛克想到了已经结束的活动。
原本,他还想趁着活动快结束,试试看能不能开出好东西。
但是,鉴于之前被炎爆干掉了,他就没有这么做。
而在活动结束后,他又突然觉得十分后悔。
就在贝洛克感慨万千的时候,他听到马车外传来一个声音:
“小心,有弓箭手!
快,包围马车,保护男爵大人!”
嗯?!
有弓箭手?!
有人袭击我?!
贝洛克感觉有些惊愕。
开玩笑的吧?!
就在这时,一支箭射进了马车之中。
如果不是贝洛克躲的及时,他怕不是要被一箭干掉了。
竟然真的有人袭击我?!
贝洛克拿起身边的灰烬之燃,而后下了马车。
下了马车后,贝洛克发现了敌人的位置。
“一群土鸡瓦狗!”
贝洛克敢于这么自信,完全是因为他是一名圣骑士。
而且,还是一名天空圣骑士。
和之前那个不会骑马的骑士不同,这位天空圣骑士贝洛克最烂的技能也是专家级。
一堆技能,除了专家和大师以外,还有两个“闪闪发光”的宗师级技能。
“宗师级剑术”,以及“宗师级厨艺”。
贝洛克感觉开局顺,更多的便是因为这一点。
正所谓:
“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
“当!”
一名骑士勉强接住了贝洛克的攻击,而后整个人被巨大的冲击力撞得飞了起来。
贝洛克朝着自己的人挥了挥手,示意他们退到一边。
而后,他挥动灰烬之燃,再次冲向那些人。
“砰!”
一个弓箭手被贝洛克一剑砸的飞了起来,整个胸骨都塌陷了下去,眼见是不能活了。
“叮、叮、叮!”
其余弓箭手的箭矢,全部都被贝洛克用灰烬之燃轻易地磕飞了。
贝洛克能够清楚地感受到,这样的战斗,对于这具身体而言,简直是吃饭、喝水一样的轻松。
这开局,真是太棒了!
贝洛克大喊一声,而后将一个朝着他冲锋过来的骑士连人带马砍成两半。
鲍勃意识到,自己拿到的信息错的一塌糊涂。
这个贝洛克男爵根本不是什么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反而是一个勇冠三军的强者。
该死的!
握了握拳之后,鲍勃连忙招呼还活着的人和他一起撤退。
鲍勃带人离开后,贝洛克手持灰烬之燃走向自己的人那里。
“希金斯,给我弄点水,我要洗个澡。”
贝洛克吩咐了一下自己的管家,而后回到了马车上。
希金斯叹了口气,而后开始安排了起来。
当贝洛克感到他的领地后,他顿时就被眼前的破落小村庄惊到了。
不过他转念一想,这小村庄四周遍布沼泽和水洼。
进出这里的道路,也都淹没于野草丛生且荆棘密布的沙丘中。
眼前这个样子,其实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而且,来之前其实早就有了“全部都穷得叮当响”的觉悟。
话说回来,好歹是一个天空圣骑士,到底是怎么混的这么惨的?!
别人家的骑士都能有一个土地肥沃的庄园,到他这里,他一个男爵的领地竟然这么破落。
在石头做的床上睡了一觉后,贝洛克于第二天鸡鸣时分从床上爬了起来。
在洗了一把脸之后,贝洛克又用水漱了漱口。
至于刷牙什么的,那是不用想了。
贝洛克在房间里转了转,却愣是连一面镜子也没有找到。
不应该啊,小说里的主角都能在中世纪找到一面光可鉴人的镜子。
没道理,他这里连一面铜镜也没有啊。
而且,正常来说,这个时候连全身镜都有啊!
搜寻无果之后,贝洛克一阵惆怅,最终不得不以水为镜。
还好之前的水没有倒掉,不然以水为镜都做不到了。
总之,一阵忙碌之后,贝洛克便准备去吃早餐了。
而在这时,门外传来一个粗嗓门:
“男爵大人,希金斯先生让我来叫您吃早餐。”
“我知道了。”
贝洛克推开门后,看到了叫他吃饭的粗嗓门。
别人家都是一身女仆装的少女,而且还都长的非常好看;到了他这里,却是一个粗嗓门的壮汉,而且还满脸的络腮胡。
更加不能忍的是,对方竟然还有狐臭!
这身上的体味浓的,能把人活活熏死!
不过一想到,这个时候的人基本上都不怎么爱洗澡,这也就不难怪了。
“你叫什么?”
贝洛克随意的问了一下对方的名字。
“回禀男爵大人,我叫苏珊·布列塔尼亚。”
听到对方的名字后,贝洛克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没摔倒。
一个大老爷们,叫苏珊?!
“名字不错。”
贝洛克违心的说完这话,便加快了脚步。
在餐厅,贝洛克看到了自己的早餐。
一块看起来灰不溜秋的面包,以及一杯有些浑浊的红酒,外加一盘看着像是樱桃的水果。
为什么早餐都是喝红酒?
贝洛克知道,红酒是他们来的时候带的。
数量他也记得很清楚,只有三桶。
贝洛克坐到椅子上,而后拿起面包啃了一口。
这面包里,除了面粉,竟然还有麦秆!
而且,还有点硬。
如果不是贝洛克牙口好的话,可能一下子还咬不动。
别人家的早餐,都是白面包、熟鸡蛋外加牛奶。
到这里,一个面包竟然这么硬。
就在这时,贝洛克看到了“长棍”。
别误会,不是刀枪棍棒的棍,是“长棍”面包。
这是一种长棍样式的面包,它不仅能吃,还能拿来当武器。
那些长棍,就是希金斯等人的早餐。
贝洛克吃完面白后,拿起一旁的红酒喝了一口。
这一口刚到嘴里,他差点没吐出来!
贝洛克是完全没有想到,这酒竟然是tm酸的!
硬着头皮将嘴里的酒咽下去后,贝洛克把杯子递给一旁的苏珊:
“苏珊,这杯给你了。”
“多谢男爵大人。”
苏珊可是知道,这杯子里的可不是什么普通红酒。
就这么一杯,在外面可是能卖上三个银币的!
要知道,一个银币就够一个普通人家吃上三天了!
当然,这得是一日三餐全吃硬的硌牙的灰面包。
或者是,那种放了一段时间能当武器的长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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