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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却的才能叫做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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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我正坐在教室最后一排吃着冰棍儿。她气鼓鼓地走向了我。



    “这位同学,自习时间也不能在教室里吃东西呀!”扎着双马尾的女孩,略显紧张地对我说道。我随口应了一声,将嘴中的冰棍儿递给了她。



    “尝尝?”



    在同学们的哄笑声中,她红着脸,丢下一句“我去告诉老师”便走了出去。身为胜利者,我享受着同学们的吆喝声,望着她的背影发着呆。后来才知道,那是她第一次作为纪律委员来查高年级的自习情况。



    那一年我五年级,她四年级。



    第二次见到她是在我初三的升学考试前。身为出了名的坏学生,我可不想浪费时间。因此,当我的同学们在满怀期待地看考场的时候,我躲在教学楼一角落里抽着烟。



    “同学,你竟然敢在学校里抽烟?”拿着拖布的她被在阴影里的我吓了一跳。兴许是不懂事,或单单是作为好学生的觉悟,她竟然正义感十足地说了我一句。



    我微微一愣。脑海中沉寂多年的双马尾慢慢浮现,看着她手腕上那熟悉的绿色兔子的挂件,我想这女孩应该是那年被我气哭的人吧?我不确定地说出了她的名字,她愣愣地点了点头。



    我没告诉她我是谁——即便说了,她也不会知道。看着她总算有些戒心地准备后退,我想我是不是应该做些什么?



    我把手伸向了她的……拖布。



    她躲开了。躲得远远的,最终变成一路狂奔。我打听了她的班级,在初二四班的后门冲着她笑。



    一男老师揍了我一下。“你不是初三的那谁吗?明天就考试了还有闲工夫在这里瞎逛?你瞧瞧你这没出息的样子……”



    我懒得听这听过无数次的谆谆教诲,对她比了一个电话的手势,便离了他们的楼层。



    我中考没考。不是不想去,而是当天晚上放学的时候被几个小混混揍了一顿,说是我找死,去调戏他们大哥的女人……他们的大哥是谁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市长的儿子和她一个班的。



    高中我还是上了,并且是重点高中。坏学生成绩就很差吗?奥数全国第一还是把我保送进了高中。那顿揍挨的……因为反抗,我断了四根肋骨和一支胳膊。休养了半年,错过了入学的日子,征得了父母的同意,去学了半年的散打,争取第二年进了高中,至少挨揍的时候能捎带一个陪我住院。



    当我踏入高中的时候,高一的新生们已经上了一个月的课。转校生?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可我的班主任还是这样把我介绍给了全班的同学。



    我臭屁地扫视了同学们。双马尾没见着,那只绿色的小兔子我可是看见了。她正在扎头发,并和身边的同学说着什么。



    “为什么不扎一个双马尾呢?”看到她只是简单地将头发扎在脑后,我欠抽地说了一句——这时间本应是班主任让我向大家介绍自己的时候。



    同学们顺着我的目光看向了呆在那里的她,一阵阵起哄的声音响了起来。她看着我,似乎有了不太好的回忆——其实那表情是根本就没想起来我是谁。



    听说她第一次月考,写出了全年级唯一的一篇满分作文,于是我扔掉了枯燥的奥数题,拿起了更加枯燥的海子顾城和尼采。听说她传统文化的造诣令老师们都钦佩,我扔掉了翻烂的三国志,强行看了十几遍红楼梦。听说她和年级第一的书呆子互相暗恋着……我没考成年级第一,只是用学了半年的散打去吓唬了那书呆子。记过记大过,万幸没有被开除学籍。



    高一的最后一天,我向她表白了。没有意外,拒绝的理所当然正气凛然。最终在填选文理科的时候,我在一阵阵惋惜和责骂中,选择了和她一样的文科。



    不巧,高二我没有和她一个班。万幸,我和她的任课老师是一样的。顶着浪子回头的光环,我成了她隔壁班的班长。嗯,每周四的下午,我可以很正经的和她单独相处一节课的时间。



    我真的很正经——暗恋的滋味你们懂不懂?



    她不懂。她似乎忘了暑假前那唐突的表白,似乎真的只是在乎学习的事情。反正她和我相处的很愉快。我问她你还记得小学时候被人给气哭了吗,她认真地想了想,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上小学,我被很多人气哭过……”



    寒假过后,我发现她手腕上的小兔子不见了。我旁敲侧击了好半天,她才神神秘秘地和我说道:“你千万不要和我们老班说呀……”



    兴许是海子看多了,春暖花开的时候,我没有面朝大海的冲动,反而是看着铁轨有了很多的亲切感。没恋爱就说失恋的确有些矫情,那年代备胎还真的是4X4旁边的那个轮子。我浑浑噩噩地一落千丈,班主任递给我一根烟,青春你妈个蛋,好好学习去。



    我第一次这么听话。直到裙角飞扬的日子里,我看见了她、自行车、一男的、另一自行车出现在我的面前。



    不是学过散打吗?这么怂干什么,上去揍他啊……我的死党对我说道。我上了。



    过马路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否则就像我一样,冲到了路中间被车给撞飞了出去。人家刹车很及时,我不过是左腿打上了石膏住进了医院。



    班主任看沙比般的看着我,扔下了一打卷子和一包烟。死党过来看我的时候说,他机智的和所有人说我是想去对面商店买魔兽点卡才出的车祸,还说在他的鼓动下,她作为学生代表,过几天就回来慰问我的。



    趁着她没来的时候,我纠结了半天,写了几万字的情书。想着当她来的时候最后挣扎一下。



    可惜,我没有等到。



    那晚下了自习,她和他骑着自行车往医院走去。酒驾的哥们抽风般地开着车冲向了她。她提醒了他,他躲开了,她飞起来了。



    那一年,正好有个大叔在春晚上说过一句晚期就是植物人。而她,和我住进了同一家医院。



    我作为学生代表,来到了她的病床前。我的眼睛需要泪水,我的太阳需要安眠。医生需要提高自己的水平,小城需要奇迹的发生。



    我扔掉了红楼梦,重新捡起了奥数。高三在班主任的支持下,重新学回了理科。第二年,我进了最好的医学院。



    第四年,我公费出了国。高薪不高薪的无所谓,爱国情怀有没有都一样,第六年,我回到了她的身边。



    依旧没有放弃,依旧等待着奇迹。我不是奇迹,我只想陪着她。



    一陪就是一年。这一年,没人记得我是那打着石膏在医院大哭的高中生,也都忘了这病房里的女孩是如何受的伤。



    她母亲看到我,苦涩地笑了笑,“陈医生。”



    看着她母亲离去,我将怀里的小兔子拿了出来,



    “今天要和你说一个故事,一个抽烟的坏学生想着帮好学生拖地的故事……”



    明天就是第七个年头了。李翰杰,你还要让我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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