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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慕把这些话说完之后,两个人都沉默了下来。
互相劝解这种事情对她们两个同病相怜的人来说实在是太难了,大道理她们两个都懂,但懂是一回事,能不能做到、能不能听进去又是一回事,更要命的是她们处境相同,劝对方的话都是自己应该做到的,她们自己都没做到,又哪好意思劝别人呢?
这已经是两个人相处的常态了,好在两个人都不觉得这样做有什么尴尬的,没一会儿就会用其他话题把这个话题岔开。
就这样,很快就到了苏慕最后一天在职的日子。
早上睁开眼的时候,苏慕还不太敢相信,这么快就到了这一天,她在床上躺了半天,试图梳理一下自己的心情,可是想了半天,她也不知道自己应该是觉得高兴、解脱,还是要怎么样。于是她向以前一样起床、洗漱,然后少有地早走了二十分钟,坐了一次公交车上班。
到了商场之后,苏慕犹豫了一下,在楼下买了两杯星巴克的咖啡。
自从和凌枫在一起之后,苏慕喝咖啡的机会就少之又少了。因为苏慕特别瘦的缘故,所以为了努力让苏慕增肥,他几乎禁止了苏慕进食和减肥有关的任何东西。而很不幸的是,苏慕最爱的咖啡就在这些禁食名单当中,每次苏慕想喝的时候都会被凌枫阻止,要是偷偷喝被凌枫发现了的话,那两个人肯定要为此事吵上一架。
其实苏慕并不喜欢这种感觉,她一直最厌烦被人管束着,也因为这样,所以苏慕也从来不管自己的男朋友,不问他们的行踪,也不问他们有什么朋友,既不查手机,也不会管他们的零花钱,反正就是她的男朋友想做什么她都不干预,只要她也能得到充分的自由。
以前她一直都是秉承着这样的原则,而且她也一直觉得,两个人在一起总是要给足对方信任的,不止如此,自己也要让对方感觉到自己值得被信任。毕竟选择了在一起,就要承担这些责任,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她以为所有在爱情当中的人都是应该这样的,可是直到她被劈腿她才发现,并不是所有人都和她有一样的认知。
她明白,感情是不分先来后到的,但是她以为的先来后到是有原则的。她可以容忍在和她相处的时候,对方的心里有更爱的人,但是她没有办法容忍,和自己在一起的时候,对方再去爱上其他人。这才是她以为的先来后到,而不是小三们用来作为保护她们自己的那些烂道理。
这是苏慕的原则,尤其在被背叛过之后,她就更看重这一点了。凌枫就险些踩中这条底线,不然的话,苏慕也不会因为这些事情折磨自己这么长时间。
不过苏慕虽然说是原谅了凌枫,但是在自由这方面,苏慕虽然没有给凌枫立下什么规矩要他必须遵守,可是她自己心里已经埋下了种子,没有再那么相信凌枫。
苏慕并不知道现在发生的这一切只是后期所有事情的一个伏笔,如果她要是知道了的话,那么她可能在最开始的时候就会选择和凌枫分手,这样的话,她能够保存的记忆,就只有特别甜蜜的那一段,完全不会再有任何的痛苦可言了。
但是人总是普通的,没有什么所谓的超能力,预见不了以后发生的事情。所以有些痛苦,注定是无法避免的。
在苏慕买完咖啡之后,她就给凌枫发了条信息,好声好气地和他做了解释,说是他还没有起床,她不想打扰他休息,又不好耽误她和同事一起喝,所以就自作主张买了咖啡,并且还和他做了保证,以后都尽量会少喝,没有他的允许,她都不会违背他的意思去买。
发完这些之后,苏慕就急急忙忙去参加了她最后一场早会,还认认真真地在签到本上签了到。开完早会她又仔仔细细地把店里店外都打扫了一遍,就连平常都不会擦的牌匾,她都举着拖布杆顶着抹布擦了一遍。
当然,棚顶上的那个蜘蛛侠她还是没有擦。
干完这些之后,雪莹也上了班,一见着苏慕,她就笑着问苏慕道:
“今天真是最后一天上班了?确定不继续和我做同事了吗?”
“哈哈,确定不能做同事啦,但是我会经常回来看你的,不用太想我啊。”
两个人的对话被旁边店铺的员工听了去,等苏慕说完之后,他们都围上来开始询问苏慕是不是真的要辞职,又为什么要辞职。
苏慕并不想把这件事情闹得太大,就嘻嘻哈哈地有一句没一句地把他们都打发走了。等他们走了之后,苏慕立刻把早上买的咖啡拿给了雪莹。
“快点喝吧,等你等的好像都凉了。”
雪莹接过咖啡立刻喝了一口,然后立刻十分羡慕地对苏慕说道:
“啊,你看看你,每天都在吃吃喝喝喝,感觉你所有的工资都用在吃上了,你怎么就不胖呢?”
雪莹这话说得还真是没错,只不过她不知道的是,苏慕之所以不胖,是因为身体上的各种缘故。虽然她平常看起来活蹦乱跳的,但是她的身体要比一般人都差上很多,只不过这些就算苏慕说了也不会被别人当成理由,说不说都没有什么用处,所以苏慕基本上都不浪费口水,在别人说这些的时候,除非特殊情况,她都只是笑而不语。
不过今天或许是因为心情好的缘故,她一边喝着咖啡一边对雪莹说道:
“我脾胃不和,吃的东西都不吸收,我也想胖,可是也没有办法。我吃过好多中药调理的,不过都没有什么效果。我跟你说,瘦真的没有什么好处的,最小的s码的衣服我有的都撑不起来,而且体力超级差,我还爱爬山、旅行,上次去泰山的时候,差点没下来,之后去杭州的时候,又差点在西湖那里中暑。说真的,我有的时候真的特别发愁,不知道自己怎么才能胖起来。至少要是胖起来的话,我也可以穿好看的衣服,也不用总是担心体力不够,就可以玩自己想玩的东西了。”
苏慕说这话的时候,真的满眼希冀,透过她的眼睛,就好像看到了各处风景如何画的山水一样。雪莹看着她这个样子有些想笑,忍不住笑了笑,打趣道:
“看你这样子,怎么,这是又要出门了吗?”
“诶,你还真的猜对了,今年打算去西安找我朋友的,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后天就走了,机票我都买好了。”
“哈哈哈,我说你怎么这么着急呢,原来是早有打算了啊。”
“其实也不算是吧,这件事一两句话说不清楚,还是不要提了。”
一说这个,苏慕就立刻转变了脸色,雪莹自然知道这个话题不能再继续说下去了,于是就立刻转移了话题,开始要苏慕再教给她点别的。
两个人就这样打打闹闹地过了一上午的时间,下午的时候老板来了,也没和苏慕说些什么,只是确定了她明天开始不来了之后,便同她们两个人一起检查起了库存。确定库存没有问题之后,她又教了雪莹一些别的东西,就离开了店面。
等到老板走了之后,雪莹犹豫了半天,还是小心翼翼地问了苏慕一句:
“我一直感觉你和老板的关系不太好,可是我感觉和你相处很自在啊,你们两个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没有啊,说实话,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刚开始的时候都挺好的,之后不知道就怎么变成这样了。啊,怎么说呢,可能就是我和老板性格不合,目的也不相同,所以就没办法和平共处吧。”
苏慕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很平常,好像不是在说自己的事情一样。雪莹也不知道要对这件事情怎么评价,也不知道要怎么安慰苏慕,就只能无奈地叹了口气,对苏慕说道:
“你们之间的事情我也不好做什么评论,不过这不影响你以后回来找我玩啊。”
“那是当然的了,我以后肯定会长回来的,不过前提是老板不在,哈哈哈哈。”
苏慕一边笑着,一边拿出手机准备看看中午想要吃些什么,也算是和雪莹一起庆祝一下她彻底和这份工作道了别。
选好了之后,正赶上凌枫起床,两个人聊了一会,凌枫为了一会儿上课也吃饭去了。
之后两个人也没怎么联系,苏慕也乐得自在,和雪莹聊聊笑笑的,就过去了。等到闭店的时候,苏慕自己一个人揽来了所有的工作,一直到两个人走出商场的时候,苏慕回头深深望了五楼一眼,才小声嘟囔了一句:
“虽然还是很舍不得,但是,真的要说再见啦。”
尽管苏慕的声音很小,但是还是被雪莹听了去。只不过雪莹并没有戳穿苏慕这些小动作,只是很平常地和她说了一句再见,就独自一个人打车先回去了。
苏慕站在风里犹豫了一下,看了看天气,然后拿起手机,给凌枫说了一句她想走着回家,就向着之前常走的路走了回去。
一路上苏慕回想了很多在这份工作当中经历过的事情。
抛开其他一切不谈,其实她是真的很喜欢这份工作的。她喜欢作品完成的时候带给她的那种满足感,也喜欢看到那些想要做作品的人,在看到成品的时候,露出的喜悦感。她喜欢搜集情侣之间甜蜜或者悲伤的故事,喜欢看顾客设计自己想要的图案……如果可以的话,她真的不想辞去这份工作。只是现在,她却很难再让自己在这里多呆上一天了。
而有了这次的经历,苏慕越发觉得,在没有那么大的能力之前,真的不要把自己的兴趣爱好当成工作。单纯的喜欢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但这种喜欢一旦和利益扯上关系,就会变了味道。人想要在社会当中保持本心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别说是在社会当中了,就算是在学校上学,都有可能会被影响。而喜好本身是不应该和利益扯上任何关系的,想要把它变成一种赚钱的工具,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喜欢就已经变了味道。以前苏慕还很羡慕那些把爱好当工作的,甚至也想过要把自己的这些喜好都变成工作,但是自从经历了这两份工作之后,她就越发觉得,喜欢还是单纯的喜欢比较好,这样或许还能把喜欢的时间再延长得久一点。
当然,这种理论也不是对谁都适用的,有的时候苏慕觉得,可能这些就只适用于她自己,因为她很难想象到还有哪个人能像她一样如此三心二意,没有长性。她喜新的速度真的快到让周围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而令他们难以置信的是,苏慕完全都不厌旧,所以她的家里经常被她弄得乱七八糟不说,还堆满了一些根本就用不上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完全都是因为苏慕占有了它们很长时间,说是对它们有了感情,哪怕就是用不上了,她也舍不得丢掉。
当然,这也没有什么,最让他们惊讶的是,这个喜新不厌旧的女人,对于男人,却是可以说放下就放下,哪怕带着满身的伤痕,也是说走就走,而且永远都不会回头,根本就不存在“舍不得”这一说。
对于苏慕自己来说,感情其实是很重要的,每一段感情的结束对她来说都是一场灾难,都会对她造成很大的影响。也许最开始的时候她可能会疯上一阵,但是她想通的时间却也是快到惊人,就算三五年都走不出这片阴影,她也绝对不会回头,不会去回忆之前发生的所有事情。
正是因为有这样的特点,所以苏慕从来就没有吃过回头草,哪怕是那个劈腿的人回来找她,她也说不见就不见,断得是干干净净。她也时常和凌枫这样说,告诉他只要分手了,那她一定会从他的生命中完全消失,并且完全不会再想起他,以至于凌枫有一段时间都在努力想办法,要怎么才能让苏慕记住他,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