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小姐姐 小说()”查找最新章节!
林自遥以为父母都是爱子女的。上辈子,她虽然对老公无甚感情,但是对儿子、孙子都是发自内心的疼爱,从某种程度上说,上辈子几十年,她还能忍受和没有感情的老公在一起,完全是为了给儿子一个完整的家庭。
但是手上这个案件颠覆了她对母爱的认知。
“林律师,我不要孩子。”方巧玲说。
林自遥愕然,她以为自己听错了,她重复问了一遍:“您是说您不要孩子?”
方巧玲认真地点了点头。
“为什么呢,您是不是有什么困难?”林自遥忍不住问,她总认为母亲是爱孩子的,即使千难万难,总想自己的孩子在身边。
方巧玲摇了摇头,想了想又点了点头,说:“带个拖油瓶我怎么改嫁啊?而且我又没什么钱,没法养孩子,这孩子,也不跟我姓,是他们林家的人,我不管。”
十分守旧的思想。
“还有,我也没钱付抚养费。”方巧玲撇了撇嘴。
林自遥无奈,解释道:“如果您不要孩子的抚养权,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是您的法定义务,除非孩子的父亲同意你不支付。”
“那要给多少,我也没有一个正经的工作?”方巧玲说。
“抚养费一般按照月收入的30%支付,目前比较普遍的标准是不低于1500元。”
“这么多?”方巧玲惊讶,连连摆手说:“我可没这么多钱。”
“那您觉得多少合适?”林自遥问。
“300吧。”方巧玲想了想说。
林自遥:“......
方巧玲想了想,说:“听人说,法院判决也可以不管的是吧,林律师,到时候判下来,我不给就成了,是不是?”
方巧玲觉得自己太聪明了,忍不住笑了起来。
林自遥:“......”
职业操守让她维持着笑容。
“您丈夫同意离婚吗?”林自遥问。
“同意啊,我们已经没有感情了。”方巧玲说。
都同意离婚就好办了。
“那是财产分割理不清楚吗?”林自遥问。
方巧玲不屑地说:“他一个穷鬼,有什么财产,我们两个住的房子是租的,也没存款,没什么好分割的。”
林自遥觉得奇怪,既然双方都同意离婚,又没有财产纠纷,那打什么官司,林自遥一回味就明白了,肯定是抚养费谈不拢。
“是抚养费没有达成协议吗?”林自遥问。
方巧玲觉得林自遥有些笨拙,怎么老是没明白呢,算了,一分价钱一分货,谁让林自遥的代理费很便宜呢。
方巧玲无奈地说:“孩子爸爸也不想要孩子啊。”
所以,夫妻两个人打官司不是为了离婚、不是为了钱,是都想把孩子推给对方。
男方是因为孩子是女孩,重男轻女,觉得女孩不能继承香火,养了赔钱,不想要;女方是因为觉得女儿跟男方姓,自己没有义务,且带着一个孩子影响她再婚。
林自遥除了无语再也想不出什么该说的了。
每个家庭都有每个家庭的情况,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考虑,她没有权力站在道德的高点指责方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