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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6章 仙云的别墅(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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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换句话说,任何一方对家庭大额财产的处分,必须得到另一方的同意。但家庭日常生活使用的,无需经对方的同意。

    林自遥顿了顿,接着说:“原告沈仙云女士多次要求被告林玫女士返还别墅,但是均被拒绝,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林玫女士返还不当得利:位于林中路78号天江丽景小区7号别墅一栋,第三人郭云女士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2、被告林玫女士支付2016年6月至今的别墅使用费,按每月2万元计算直至被告支付时止;3、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林自遥说完,侧头轻声问沈仙云,还有没有要补充的。

    沈仙云的眼光像刀子一般,在郭云和林玫两美女的身上剐来剐去。

    沈仙云说:“法官大人,像林玫和郭云这样的行为,实际上就是偷窃,林玫明明知道云飞有家室,还黏在一起,这就是不知廉耻,刚才我的代表律师有一句话说得好,林玫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这样的行为,法院应当通过判决狠狠地制裁,给全社会竖立一个正能量的标杆,给全社会一个正确的价值导向。”

    沈仙云的话说的慷慨激昂,连林自遥都忍不住想拍案叫绝。

    刘亦风扯了扯嘴角,这个原告倒是会唱高调。

    林自遥对林玫和郭云母女说:“在这里,我也代表我的当事人对被告和第三人进行善意的提醒。”

    rose(林玫)和郭云母女不约而同地望向林自遥,目光皆是不善。

    林自遥说:“《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了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一套别墅原价是1050万,现在溢价100%以上,目前市场售价是2500万左右,已经远远超过了刑事案件的定案标准,如果被告与第三人坚持不返还别墅,原告沈仙云女士将依法追求被告与第三人的刑事责任。”

    rose(林玫)和郭云两人嘴角皆是一抽,这个小律师居然敢威胁他们。

    詹穹立刻反驳:“原告律师,诉争房屋的所有权到底是谁的,应当由刘法官还判决,在没有判决之前,这套房子就是属于我的当事人的,请你不要随意将民事案件上升到刑事案件的打击高度去。”

    林自遥不置可否,她早就说了,这是善意的提醒。

    沈仙云却对林自遥这个“提醒”很满意,尤其是看到rose和郭云母女面色突变。

    最好能将郭云林玫这对小偷母女关到监狱中去,沈仙云想。

    法庭的氛围陷入胶着,刘亦风作为主审法官,主动打破。

    刘亦风说:“下面,由被告答辩”。

    詹穹实际认为这个案件林玫和郭云胜算不高,如果郭云支付了购房款还好说,现在连购房款都没有支付,显然不是一个完整的买卖行为。

    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詹穹清了清嗓子说:“审判长,我代表被告林玫女士答辩:林玫女士与林云飞先生自由恋爱,并不知道林云飞先生有妻子,实际上,林云飞先生在与林玫女士交往过程中,隐瞒了自己的婚史,并且为了表达对林玫女士的爱意,赠送了诉争别墅给被告林玫女士,林玫女士受赠别墅完全是善意的,并且诉争房屋的不动产已经登记在被告林玫女士名下,林玫女士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可以自由处分所有物。”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能。

    处分权是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终处理的权利,即决定财产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命运的权利。包括资产的转让、消费、出售、封存处理等方面的权利。处分权是所有权四项权能的核心,是财产所有人最基本的权利。处分权在多数情况下由所有人享有,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使所有权与处分权分离,形成非所有权依法享有的处分权。

    反正林玫究竟知不知道林云飞有家室这种事,是个罗生门,不过是为了粉饰太平罢了。

    林自遥也不屑于在这件事上与詹穹争辩,这种争辩根本没有异议,也不是这个案件的核心焦点。rose是否知道林云飞有家庭,对案件的处理结果不会有影响。

    刘亦风问:“原告、被告对事实部分有没有其他补充?”

    林自遥和詹穹各自询问当事人后,均表示没有。

    刘亦风问:“原告主张每月2万元的房屋使用费,有什么依据吗?”

    林自遥说:“按照天江丽景小区同户型同面积别墅的租金主张。”

    刘亦风点了点头,飞速在案卷中记载着。

    刘亦风问被告:“被告林玫,你对原告主张的房屋使用费标准有没有异议?”

    本是稀松平常的法官查明案件事实的环节,但坐在位置上的林玫和郭云听到刘亦风这么问,有些坐不住了。

    母女两交换了一下眼色,法官这么问,是不是已经站在原告沈仙云那边了。

    林玫和郭云用带着担忧的眼光望着詹穹。

    詹穹小声地解释道:“没事,法官这是要问清楚标准,如果双方都认同这个标准,他就不用做调整,如果一方不认同,法官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个标准,没有什么倾向性的意见。”

    “不要担心。”詹穹低声安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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