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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血写自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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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划破他的手指,用他的血在他白色的衬衫写上“卖国贼人人得而诛之”几个大字。

    。

    至于自白书,辛史将拍成照片发给市长,相信市长大人不会手软的。

    忽然,有两个三十多岁的男子朝他看了又看,他立刻就明白了,这两人一定是认出了他。

    对待黑帮、穷凶极恶的歹徒和卖国贼,他可以毫不手软,但于无辜之人,他是不愿多生事端的。

    于是提着酒瓶大摇大摆地退到拐角的巷子,那两个人竟然也跟了过来。

    路灯有些暗,树底下更是黑影一片。

    两个人跟着跟着,就在黑色地带跟丢了。

    若是就此罢手还好,偏偏有人摸出手机要报警。

    辛史忽然从树上落下,如神兵天将一般吓了他们一跳。

    而更令他们吃惊的是,手机也被他夺了过去。

    那失了手机的人惊慌之下大喊大叫:“抢劫啦!通缉犯!抢……”辛史一脚将他踹翻在地,见另一人要跑,便将这家伙扔过去,两个人一前一后跌倒,都摔了个狗吃屎。

    辛史嘿嘿一声冷笑,说:“他妈的老子没招惹你们,你们倒来招惹老子!”

    忽然手上了多了一支匕首,血光闪烁,直把人看得发毛。

    “看你们也是活腻了,怎么,要下地狱,还是上天堂啊?”

    两个大老爷们抱做一团,瞪大了眼睛都不敢说话。

    “你们跟踪老子,不就是想得一笔赏金吗?”

    辛史从兜里掏出一叠钞票扔在他们身上,说道:“都给你们吧!”

    “不不不,您的钱咱们不敢要!”

    一人道。

    另一人,也就是那个想要报警的家伙,却是个见钱眼开的主儿,说道:“大哥是有事情要交代咱?”

    辛史道:“嗯,老子就是喜欢跟贪财的人打交道!”

    “不是不是,”那人笑道,“我的意思是说,大哥有事只管吩咐,钱我们不敢要!”

    “拿着吧!”

    辛史道,“我的确有事情要你们去做,意见举手之劳而已。

    当然,你们下着钱也可以溜,不过……”“不敢不敢!”

    辛史点了点头,“你们回到宾馆给老子开一个房间,然后在宾馆门口等一盒叫吴宝珊的妞儿,告诉我在哪个房间,事情就算可以了。

    但你们若是敢去报警的话,我保证老子在被警察抓到以前,一定先把你们宰了!”

    吴宝珊并未爽约,而且在十一点半准时出现了。

    从这一点就看得出,这个女人很有素质。

    她被告知,秘书长在503开了房间,为此,在楼下大厅她还对着镜子理了头发,并将裙子的领口向两肩压了下去,白白的肌肤和鼓鼓的胸脯,显得很性感。

    当然,她也长得不错,鹅蛋型的脸与孙兰兰有些相似。

    辛史第一眼见到她,心就软了;可人家一见到他,立刻就想起了三个字:通缉犯!吴宝珊转身要走,但被锁住了门,想出去是不可能了。

    “你个通缉犯,坏蛋!你想干什么?你敢动我,老吴不会放过你的!”

    辛史一身痞气地靠近她,说:“我想干什么,你会不知道吗?”

    吴百珊退无可退,于是大喊大叫。

    但这是宾馆,开房的男男女孩多的是,女人大喊大叫往往会让外人联想到床上的事情,谁管呀!辛史拽住她的胳膊将她甩到床上。

    本来只是想吓唬她,没想到肚子碰到床铺便是一阵剧痛,脸色也白了。

    “哎呀,疼……疼死我了!”

    吴宝珊的表情痛苦,双手死死抓住床垫,满身是汗。

    辛史感到纳闷,自己并没怎么用力呀!他抓住吴宝珊的手腕想要察看脉搏,吴宝珊则拼命挣扎着喝道:“别碰我,滚开!滚开!”

    即便如此,辛史依然探出了她脉象的紊乱,于是赶紧用热毛巾去敷她的足底。

    过了一会儿,她好些了,见辛史并没有冒犯的意思,才放松了戒备问道:“看你不像是坏人,老吴去哪儿了?”

    辛史道:“他被警方逮捕了。”

    吴百珊先是震惊,但随即转为平静,说道:“我早就该料到的,是你把老吴交给警察的吧?”

    辛史奇道:“你怎么会这样问呢?我是通缉犯,他是当官的,我又怎么可能把他交给警察呢?”

    吴宝珊叹了口气,从床上坐起来,辛史见她口渴,便为她倒了一杯水。

    她迟疑了片刻,终于接下那杯水,喝了几口才说:“我知道他参与走私,他也说过,自己走上了不归路,迟早会出事的,只盼我们母子一辈子平安。”

    辛史明白了,吴文权如此在乎这个女人,是因为这个女人肚里怀着他的骨肉。

    但仅仅如此吗?辛史总感觉这个官员城府很深,一定还隐藏着更大的秘密。

    索性撒个谎,说道:“事已至此,我也就不瞒你了,我的真实身份其实是国安局的探员,前来调查军用无人机泄密案。

    你要是还知道什么就告诉我,也算是替老吴将功赎罪,或许可以少受牢狱之灾。”

    这话其实破绽很大,聪明人仔细一想便知,你辛史若是国安局的探员,为什么被警方通缉呢?但吴宝此时此刻的心情很糟糕,低着头又沉默了很久,仿佛是在进行激烈的内心挣扎,终于抬起头来的时候她说道:“老吴有个盒子放我这儿,叫我千万别打开,否则会惹来杀身之祸。

    其实盒子装的什么,我到现在也不知道。

    你想要,可以拿去。”

    辛史随吴宝珊去了她的家,接过盒子一看,是个精致小巧的保险盒,有六位数的密码锁。

    他庆幸不是12位数,因为六位数于他而言,小儿科。

    我和史云初向来没交情,摆桌宴席必是有求于我,不去也罢。

    阿鹏却说,大哥你还是去吧,史老板有一笔大买卖,咱哥仨合作,一定能赚个盆满钵满。

    我说,我要那么多钱干嘛?眼下的花销足够。

    阿鹏则说,将来要升官也得活动经费吧?瑶瑶出去留学,也要花很多钱吧?是去会史老板,就当是给我个面子吧!我觉得,这辈子亏欠弟弟太多了,尤其是害得他不能堂堂正正做人,我很愧疚。

    辛史读到这儿,不禁冷冷一笑,心想你要去就去,哪来这么多管面谈膏肓的大道理?吴文权接着写道:我去了,但瑶瑶不能去,因为我希望她永远是个纯洁的女孩,我这一去,肯定得上贼船了。

    喝了两杯酒,史云初就往我口袋放了一张纸,并凑过来小声说道:“我有一批货出关,劳烦秘书长帮个忙。”

    我问:“什么货?”

    史云初回答:“大黄鱼,还有一批珠宝。”

    阿鹏在一旁帮着说:“史老板就只是想少交点税,没别的意思。”

    我说:“海关那边不归我管,我试试看。”

    但其实阿鹏早就把我和老三叔的关系告诉史云初了,不然这家伙来找我干嘛?回去以后,我忘了把纸条拿出来,晚上老婆要拿衣服去洗才发现,又惊又喜地说:“老吴,谁送你这么多钱,一百万啊!”

    我说这也叫多吗?心想史云初不知从中捞了多少油水。

    后来货物出关了,我问老三叔到底是什么货,他说是一批文物。

    我的天,连文物他们都敢走私!真是无法无天了!4月15日的日记到此为止。

    以后的一两个月,写的全是琐事,无非体现了他在官场是好领导,在家是好丈夫好父亲,对吴宝珊只字未提,直到再过两个月,吴宝珊才进入他的日记,而这个女人居然也是经由史云初介绍才与他认识的。

    在日记里,他对吴宝珊充满了浓浓的柔情蜜意,作为两人爱的结晶,就是吴宝珊怀孕了,经过检查,是个男孩。

    他很高兴,期盼儿子的降生能为他老吴家传宗接代。

    可惜辛史没机会见到他了,不然可以对他说,你这样的老爸,只会给子孙后代蒙羞。

    至于他与史云初的关系,正如他所说,上了贼船,注定是条不归路。

    最初他与史云初的合作仅限于奢侈品和文物,史云初每次都会给他一笔丰厚的报酬,后来,也就是9月22日的那天,却发生了一件令他一次昂不到的事。

    他在日记中写道:史云初亲自开车来接我,我们到了他的郊外的别墅以后,又换了一辆车,前往磐石山区。

    我问他,来这里干什么?他说有好东西要给我看。

    我一点也不好奇,反而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怀疑他可能还参与制毒贩毒,若是那样的话,我就是死也不能再与他同流合污。

    但令我没想到的是,他在山谷有一个很隐蔽的工厂,没有刺鼻的气味,因为那并非制毒工厂,而是专门制造军工产品。

    史云初向我展示了一架无人机的成品,还会所这架无人机是航空研究院最新研发的成果,集侦察、打击于一体,叫做神鹰c203。

    我问他,你既搞走私又开公司,已经赚很多钱了,为什么还要盗窃军事技术?他说军工产品才是一本万利的东西。

    我不信,我觉得他可能另有隐情。

    吴文权在12天后的日记里又写道:史云初终于向我摊牌了,告诉我他加入了境外一个间谍组织,名叫海神特工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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