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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一节 肉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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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浩对此丝毫没有心理负担。他只是给出一个建议,提出一种方法,具体实施与否,碍于鹿庆西自己。

    对面的墙上爬着一直蚂蚁。

    不知道为什么,鹿庆西忽然对这只小生物产生了兴趣。走到近处,屏住呼吸,用探究的目光跟随蚂蚁,仔细观察它沿途经过的路线……就这样,他足足在这只蚂蚁身上耗费了十多分钟。

    “……我们很像啊……”他微微颤抖,发出衰朽病人般的呻吟。

    我就是这只蚂蚁,父王就是这堵高大厚重的墙。

    卑微的我拼命往上爬,越过各种障碍,直至顶端。

    一滴泪水从眼眶滚落,不偏不倚落到了嘴角位置,沿着嘴唇中间的缝隙渗进去,舌尖尝到了酸涩咸味。

    鹿庆西用力吸了口气,大量气体涌入肺部,整个胸部高高鼓起。他像潜水运动员那样足足憋了很久,瞪着努力控制住泪水不再分泌的通红双眼,将淤积在体内的大量浊气大口喷出。

    狂暴气流吹飞了那只蚂蚁,它摔得粉身碎骨,距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

    房间里回荡着极其低沉的抽泣。

    “父王……”

    “我是您的儿子,我有资格,也必须得到您的一切。”

    “您让我等待了太久,我也为此做了太多的事情。”

    “所以……你死吧!”

    “不要逼我。”

    ……

    秋天再次降临了这片大地。

    “包产到户”政策收到了极好的效果。村民们爆发出前所未有的强烈劳动**。耕地面积超过去年三分之一,如果不是开垦区域已经达到人力极限,为了粮食而疯狂的人们还会继续将其扩大。

    在金黄色海浪般的麦田里收割,是每一个蛮族成员都喜欢的事情。粗糙尖锐的麦芒对他们来说根本不算障碍。锋利的镰刀一下下挥舞,用稻草扎紧的麦子躺在地里。老人好孩子负责运输,接下来的时间,它们将在磐石寨广场上完成脱粒、晒干等一系列工作。

    家家户户都在蒸馒头,用苹果制成的酵曲使面团发胀。男人和女人脸上充满欢笑,粗壮有力的胳膊揉捏着面团,这个季节有葱,还有茴香,新磨的麦粉仿佛带有阳光味道,令人感受到充分的暖意,觉得挥洒了大半年的辛勤汗水很值,是大自然与人类之间最直接的等价交换。

    夏天的时候,永钢带着狩猎队进山,带回来几十头野猪。

    这种野兽的体量高达两米以上,黑灰色外皮与山林树叶构成完美的伪装。它们有外凸的獠牙,厚厚的嘴唇向上翻起,长时间生活在辐射区导致野猪变异,外皮厚度惊人,再加上这些野兽平时喜欢在泥浆里打滚,用肮脏的泥巴涂抹全身,以此避开讨厌的吸血蚊虫……无论长矛还是弓箭在这层土制盔甲面前都要减少三成力道,紧接着被高度角质化的皮层弹开。

    经验丰富的猎手通常选择大队合围,从不单独行动。他们瞄准野猪的眼睛和鼻孔射箭,肌肉发达的力量型猎手则手持钢锤,从野猪后面发动袭击,同时行动的至少还有两个人,他们负责撒网,只要目标被藤网罩住,眼鼻部位突然受创,就能限制住活动范围,带着刚猛力道的狂暴锤击之下,再凶猛的野兽也会被活活打死。

    猪肉的味道很香,主要是因为富含油脂。

    磐石寨村民从未有过食用猪皮的经历。

    他们对天浩的做法感到新奇。

    用沸腾的开水冲刷猪身,洗去污垢,然后将正头猪放在稻草堆里点火焚烧。不必太熟,七分左右就行。将表面烧糊的猪皮用粗糙石块用力刮掉,下刀,沿着内皮位置切割,将猪皮与脂肪分开,取下半指厚的一层。

    这时的猪皮半熟,很硬。用锋利的刀子切成细丝,拌上从山里摘来的青皮酸橙,撒上辛辣的花椒,挤上茴香汁,多加盐,当然也少不了野生芫荽和蒜泥,吃在嘴里同时兼有焦脆的糊香,韧劲十足。

    野猪在山上就被杀死,体内血液早已凝固,但腹腔仍有相当数量的积血。烤生皮只是开胃菜。接下来由两名壮汉用钢斧剖开猪腹,下面用陶盆接出半凝固状态的血,照例撒上盐搅拌待用。新鲜的里脊很嫩,沿着猪脊整条取下,分给女人们剁成糜状,汇拢后用之前的半凝固猪血搅拌,简单的作料就那么几样:酸橙、茴香汁、花椒……如果佐料品种丰富些,这道生猪肉的滋味儿还会更好。

    这是文明时代边疆地区的特色菜,名字也极富特色,“剁生”或“拌生”。颜色鲜艳的生猪肉很对村民们的胃口,嚼劲十足,又细嫩柔滑。香气浓烈的佐料压制了血肉腥味,同时突出了生肉的鲜美,搭配新麦做成的面饼和馒头,成为了收获季节最受欢迎的蛮族美食。

    (云南烤生皮、猪血拌生了解一下。)

    脂肪连同内层皮膜一起撕下,在干净的案板上切成块,指肚大小的那种。照例用热水清洗,下锅里慢火熬制,很快就能渗出颜色清亮的油。

    猪油比熊油更香。只是磐石寨附近野猪种群不多,相比之下,暴鬃熊才是猎人们看中的目标。

    天霜吃猪油渣拌饭上了瘾。稻米是从南边换来的粮食品种,数量不多。偶尔尝鲜还行,但终究不如麦面管饱。

    天浩手把手教会了妹妹用猪油渣和面制成花卷,撒上葱花和盐。这种新奇的食物比肉饼更受欢迎。

    天峰对此不太理解:“阿浩,你干嘛搞出这么多麻烦的东西?要我说,馒头和面饼就够了,咱们寨子几百年来吃得还不如这个呢!现在有肉又有面,比起过去已经很不错了。”

    “那可不一定。”天浩脸上荡漾着微笑:“幸福的感觉有很大一部分来源于食物。同样都是麦子,直接用麦粒做饭,把麦子晾干磨成粉再做成别的。馒头、肉饼、花卷、面条……新东西总会让人感觉有盼头,只有这样才会对未来充满希望。”

    天峰没有在这个问题上与弟弟争辩。每当这种时候,他总是笑着点头,然后岔开话题。也不知道阿浩脑子是怎么长的,稀奇古怪的想法层出不穷。但必须承认,弟弟说的有道理,面饼很好吃,掺了油炸的花卷味道很不错,嚼着那些在牙齿中间“嘎嘣嘎嘣”发出脆响的小方块,感觉单调沉闷的生活的确增添了不少色彩。

    仓库成为了磐石寨新增数量最多的公用建筑。

    巨角鹿牧场已经初具规模。在确保鹿群整体数量的前提下,每天都会宰杀一部分活鹿腌制保存。两个月前,牧场收获了第一批奶酪。其实这东西在天浩看来只能算是半成品:发酵时间不足,仍有相当部分的乳液尚未固化,奶酪的整体味道偏酸,夹杂着浓重的膻味和腥味……更糟糕的是,这些野蛮的家伙没有清洁概念,从母鹿身上挤奶和制作的时候从不洗手,本该是乳白色奶酪表面星星点点沾满了草茎、泥土、炭渣……以及各种乱七八糟叫不出名字的可怕东西。

    天浩亲眼看到一个身材壮实的汉子一边给半凝固的奶酪盖上细棉布,一边满不在乎将手指插进鼻孔,以极其舒服的姿势用力抠着。没有洗手,就这样毫无顾忌直接用多了少许鼻孔挖掘物质的手继续工作,而且做得非常努力,极其用心。

    有那么几秒钟,他很想抡起刀子捅死那个肮脏的混蛋。

    就算活活饿死,天浩也发誓绝对不吃这种该死的奶酪。

    老祭司吃得很过瘾,永钢吃得脸上全是满足。他们很喜欢天浩推荐的做法:将乳酪切成半厘米厚的片,用上好的猪油或熊油煎炸,等到颜色金黄,再撒上一层薄薄的细盐。

    当然还少不了粉末状的花椒。

    “好吃吗?”谁也无法看出天浩微笑之下的恶作剧。

    满嘴油光的老祭司翘起大拇指。

    永钢腮帮鼓鼓囊囊说不出话来,只能狼狈地连连点头,然后忙不迭又给嘴里塞了一大块,不断舔着手指。

    “那就多吃点儿。”天浩觉得自己就像看透一切秘密却永远不会说穿的诡诈之魔。

    他打定主意,必须在巨角鹿牧场全面实行清洁法则。所有人定时洗澡洗手,尤其是上完厕所,如果有人胆敢不洗手就直接操作挤奶,老子会一根一根剁掉他的指头,让他明白“清洁卫生”四字真言的含义。

    (炸乳饼)

    鱼的产量比去年同期增加了两倍。

    这里是一片天然的渔场,在漫长岁月里没有了人为大规模捕捞,鱼群数量以几何基数成倍增加。相应的,高端掠食者也在繁衍。天浩经常站在海边新建的高塔上眺望远处,可以看到成群结队的鲨鱼,远处不时有海豚跃出海面,甚至还能看到喷泉般冲向天空的水柱。

    大海是一片神秘的世界。从文明时代起,很多可怕的传说都与海洋联系在一起。有吃人的海怪,有用歌声迷惑水手最后将其拖入海底溺死的美人鱼,还有永远徘徊在黑暗边界的不死幽灵。

    天浩的目标非常明确:管它海里有什么,老子只要食物。

    体型较大的鱼类最受欢迎,它们打理起来要简单得多。直接在海边处理,用刀子剖开腹部挖出内脏,砍掉鱼头,将清洗过的鱼身剖成两半,表面抹上盐,送往阳光找不到的通风位置晾干。

    虾的处理要粗糙些:撒上盐,在草席上摊开,脱水后就是虾干。这种品质的干货当然无法与文明时代同类产品相提并论,节俭的野蛮人不会抛弃虾头虾尾,他们从不计较这些扎嘴的硬壳,甚至觉得香脆有嚼劲。

    最令人讨厌的就是螃蟹。每一网下去都会带上不少,这些挥舞钳夹的生物没多少肉,处理起来也很麻烦。尽管天浩很多次以身作则蒸螃蟹煮螃蟹炒螃蟹当众吃了不少,却没几个村民喜欢以螃蟹为主的食物。按照他们朴素的思维逻辑,能够填报肚子的东西才能算是食物,进而提升到“粮食”的高度。

    螃蟹……那是婆娘们平时闲着没事干才吃的玩意儿。

    从去年就开始放养的牡蛎已经可以收获。离开渔场往北五公里,整片布满礁石的区域都被天浩用来放养牡蛎。人为把这些带壳的软体动物集中在一起,很快就能形成规模。尽管牡蛎外壳坚硬,但它在磐石寨村民中很受欢迎。

    文明时代,天浩不止一次听说这玩意儿有“壮阳”的功效。

    长时间辐射对牡蛎同样产生了影响。这些变异物种比它们的祖先更大,斧足丰厚程度更高,闭合肌更是有着令人难以想象的可怕程度。文明时代用刀子就能从中剖开的经验对它们无用,想要吃到其中甜美的软肉,要么用斧头砸,或者用铁锤敲。

    磐石寨的男女之所以喜欢牡蛎,应该与大家都懂的那方面有关。这种事情调查起来很麻烦,说不定还会起反作用,天浩不打算深究,只是每次渔村收获牡蛎送回寨子,一大帮男男女女瞪红了眼睛围着疯抢,总是让他感觉整个寨子都被荷尔蒙笼罩,呛得有些头晕。

    这就是生活。

    头领的工作很复杂,不仅仅只是让一群野蛮人吃饱这么简单。就像文明时代那个流传广泛的段子:杂交水稻专家很后悔,让太多的混蛋吃饱了没事干,到处制造社会垃圾。

    不能让他们闲着。

    给我上山砸石头,用滑撬运回来盖房子。

    给我上山砍树,造船制箭打磨各种工具。

    给我去山里挖矿,炼钢炼铁造武器造装备。

    科技树的基础选项已经点开,开始朝着更高端的树枝不断攀爬。

    磐石寨出现了第一个“艺术家”。

    那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太婆。满脸皱纹,身形佝偻,走路必须杵着拐杖否则肯定会跌倒的那种。

    老人与未成年儿童的日常工作减半,这是天浩定下的规矩。

    平时事情不多,闲下来就喜欢走动,顺便对着天空吼上几嗓子发泄情绪。

    文明时代管这种行为叫“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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