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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7章 复仇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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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国,扭约市。

    一个浑身臭气熏天,衣衫褴褛的乞丐佝偻着身子在大街上行走着。

    过路的行人纷纷扇了扇鼻子前面味道,带着嫌弃的眼神躲避着乞丐。

    乞丐对此毫不在意,当然这一周没洗澡的味道,加上兽皮上残留的腥味也让他恶心。

    乞丐找了一个人流较多的十字路口,靠着拐角处坐下了,从怀里掏出一只巴掌大的杜宾犬,又拿出一个路上捡到的破碗摆在地上,然后自己一个人便靠在墙壁上睡着了。

    如出一辙的手段着实让乞丐尝到了甜头。

    他就是疯子,在小镇的火车站上抢了一张火车票加上一些钱财,潇潇洒洒的登上火车一路来到扭约市。

    作为补偿,疯子将身上的那张兽皮交给受害者,结果受害者第二天就被警察带走了。

    涉嫌射杀无人区中的生物可是违法的,当然这种法律只是在普通平民中生效。

    而在无人区深处生存的人可就管不着了,那可都是强大的武装力量。

    不出十分钟,疯子便听到一些杂乱的声音,他的嘴角勾起不易被察觉的弧度。

    同时还嗅到一股纸币特有的味道。

    无论是那个国家,无论是那种纸币永远都是这个味道。

    舒畅……

    嗅到这个味道,身心就像被春天滋润了一般。

    托普斯自然是为了更多的钞票卖力表演,小尾巴摇的铃铛响。

    用嘴叼起一张张美元放进碗里,很是懂事!

    毕竟它明白,还要吃到更好的鸡肉必须要花费更多的金钱。

    颇有一种带着残废儿子,勤勤恳恳的老母亲。

    疯子只管睡觉,赚钱这事还得托普斯在行。

    转念一想这也不是个长久的事。

    托普斯现在还小,一旦长大了就不可爱了,圆滚滚的身体精壮起来就很少人喜爱了。

    看来得少给点吃的,不给买鸡肉了,吃素吧!

    疯子这般暗想着,为自己做着长久打算。

    也不知道托普斯知道疯子心里所想会不会当场和他干起来。

    大概过了五六个小时,天色渐渐暗淡下来。

    大街上的人流逐渐减少,在m国的夜晚可很少能看到龙国那般繁华。

    在m国,持枪可是合法的存在。

    导致在夜间很少有人出来走动。

    敢在夜间随意行走的人,不是警察就是身怀本领的高手,和少数一些不知天高地厚的社会青年。

    所以在m国,这一类的青年死亡率高的离谱。

    乞丐睁开双眸,眼里笑眯眯的看着满满一碗的钞票。

    钱真是个好东西!

    疯子抓起大把大把的钞票,而在一旁蹦来蹦去邀功的托普斯直接无视了。

    “谁发明的钱?”

    疯子不经意感叹道,这个人恐怕是丧心病狂吧?

    为了这玩意多少人苦不堪言?竭心竭力最后才得到少许的财富。

    “嘿!兄弟,那是我的……”

    这时一个浑身青年走了过来,一只脚踩在破碗上,颇为嚣张的语气底哼道。

    “我认为不要轻易给自己找麻烦!”

    疯子眼底划过了一丝笑意,用不可质疑的语气说道。

    但纹身青年根本不为所动,这碗里的钞票可不少,他从下午一直蹲在这里,等待托普斯赚够了钞票,自己出来在顺走

    足足上万美元,够他这个瘾君子去潇洒一阵子。

    纹身青年看着不知天高地厚的疯子从腰间拔出一把手枪顶在疯子的额头上。

    他不想杀人,但为了碗里的钞票他不介意伤害任何一个人。

    纹身青年谨慎地看着四周,夜晚警察巡逻很频繁,他必须要快一点。

    纹身青年微微弯下身伸手去那那只破碗。

    当他的头和疯子同等高的时候,疯子眼眸里闪过一丝凶芒。

    他也不想在这个时候杀人,但对方的做法着实触碰到他的底线。

    “你不该招惹我!”

    疯子静静地说道,声音很小,但也足以让纹身青年听到。

    “瓦特?”

    纹身青年顿了顿了,眼眸里透露出一股戾气。

    呼~

    随着一道破空声,纹身青年双目膨胀,眼白里充满了血丝,面目肌肉扭曲十分狰狞。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的生命就这样结束。

    疯子一拳轰在纹身青年的胸口上,胸骨连同心脏统统被轰碎。

    疯子扶着纹身青年的身体,将他翻过来让纹身青年靠在墙上,然后将他身上穿的连衣帽给纹身青年盖上。

    最后拿起纹身青年的手枪揣在怀里,带着破碗和托普斯渐渐地消失在夜色之中。

    有了钱的疯子自然是要去挥霍一下,先是找了一个不起眼的地方伪装了一下自己。

    让自己变成一个小老头,找到一个已经关门的服装店,一拳便轰碎了橱窗。

    那里面的西装疯子很上眼,但这一件西装少说也要托普斯表演好几天才能买到。

    他自然不愿意花费那么多钱。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嘛!

    等疯子从服装店里出来摇身一变,成为一个成熟的成功人士。

    黑褐色的西装配上蓝色的领带,还在里面找到一双限定版的皮鞋。

    “不错!”

    疯子很满意的看了看自己,然后佝偻着身子扬长而去。

    来到一家宾馆,一周来的恶臭味道是时候清理一下了。

    但宾馆的价格也让疯子咂舌,一晚上居然还数千美金。

    本想找家便宜点的,可扭约市全是大酒店,便宜的偏远宾馆还要走出扭约市。

    几经转折,疯子又来到最开始的那家宾馆,痛快的付了五千美金的纸票。

    看似毫无波澜的面上,心却在隐隐作痛。

    凌晨一点钟

    “2609年12月31日,我回来了!”

    疯子披着浴巾站在窗户上看着灯火通明的城市,他曾是这座城市的公子哥,他的足迹也曾遍布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

    这里太熟悉了,扭约市m国最繁华的城市之一,开发到已经不能再开发的地步。

    所以这里和几十年前没有什么变化。

    托普斯则呼哧着热气,在疯子地脚下咬他的拖鞋。

    疯子居然给托普斯扔了几块干瘪的面包,没有以往的鸡肉吃,托普斯很生气。

    低垂着头,眼眸朝上冷冷的看着疯子。

    那副凶神恶煞的模样仿佛再说:小子,你最好识相点!

    疯子只是带着笑意轻瞥了托普斯一眼,并没有顾及托普斯的感受。

    托普斯气的在地上左蹦右跳,用自己巴掌大的身体去撞击疯子如同钢铁般坚硬的肌肉。

    最后知道自己做了无用功的托普斯委屈巴巴的将几块干瘪的面包吞下去。

    疯子看了看窗外的风景,没过多久一阵倦意袭来。

    疯子拉开浴巾露出满身伤痕的躯体,枪伤和刀伤交错着,触目惊心。

    每一处伤痕都是一个惊险的故事!

    在残酷的丛林法则中,疯子一次又一次的活到了最后,成就了如今的他。

    他和罪犯不一样,他追逐的是自由。

    金钱,权力,他一点兴趣都没有。

    但今天他回来了,这座城市就和四十年前再颤抖一次吧!

    不能判定疯子是一个坏人,但他的所作所为在世人眼中也不是好人。

    不过各有各的看法,杰基夫妻,暗影尊者,他们心中又是一个不同于世人眼中的疯子。

    第二日很快就到了,疯子早早的带着托普斯离开了酒店。

    昨晚杀了一个人,应该早就被警察发现了。

    这个时候他也要出动了。

    趁着凌晨的夜色,他朝着扭约市的一栋独立别墅走去。

    凌晨六点钟!

    冬日的天气就是那个鬼样,六点钟的天色灰蒙蒙的,可见度也仅仅只有百米左右。

    路上的路灯将疯子的影子越拉越长。

    疯子停住在一栋美式别墅的小道上,这里是一片特有的别墅群。

    而住在这里的人则非富即贵,不是几千亿美金的富豪便是权势通天的掌权人。

    “十年如一日,这一切都没有变样!”

    疯子看着有红色砖块加上一些铁栏杆围起来的护栏,上面什么痕迹都没有留下,看样子最近是被清理过。

    以往会布满青苔和一些细嫩的杂草,而护栏内则是密密麻麻的绿植。

    疯子正立的别墅灯火通明,里面传出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谈话声。

    浑厚的声音对于疯子而言太熟悉了,正是他要复仇的第一位。

    科特瓦恩德,任职扭约市的市长之位。

    当年菲德尔虽然干掉了害死他父母的幕后黑手,可引来的却是一场更大的灾难。

    在那场灾难中,不少人推波助澜,其中科特瓦恩德便是其中一位。

    不少人在那场政客风波中遇难,但无法排除的是那场风波的背后任有不少人痛下杀手,为了自己的仕途而狠狠地打压别人。

    将过往的一些猛料统统抖出,使得大部分人都无力回天。

    加上舆论压力,无数人都丧生在那场风波中。

    虽然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却比炮火连天,滚滚浓烟卷席着大地的战场上还要残酷,可怕,血腥。

    疯子收拾了一下情绪,自己父亲虽然死在菲德尔手上,但这些人他仍然不能放过。

    在那场风波后期,也就是这些人要赶尽杀绝,逼得他不得不逃离m国。

    而自己的数位好友,逃出去的也寥寥无几。

    克贝里只是幸运的那一个,但不幸的确再也见不到了。

    疯子双腿一蹬,轻松约过五米高的围墙,完美的躺卧的跃姿也避开了监控器的范围。

    在别墅的门口还停了一辆商务车,旁边站着两个黑衣人,耳朵上戴着一副耳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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